越南自7月1日将对文件公证过程进行拍摄

2024年《公证法》于202571日正式生效,规定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的人必须在公证员的直接见证下,在签署文件时拍照。

2024年《公证法》于2025年7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包括许多新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规定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的人必须在公证员的直接见证下,在签署文件时拍照。具体,2024年《公证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场合以及公证申请人无法签名或按指纹的场合之外,公证申请人、见证人和翻译人员必须在公证员的直接见证下,签署每一页公证文件。电子公证文件的签署也要按政府的规定执行。

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公证文件,必须拍照并保存在公证档案中。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在公证员无需拍照的场合,如果公务员是经授权与信贷机构、企业、合作社或合作社联盟签订交易的人,而此人已在公证执业机构注册了签名样本,则可以提前签署交易文件。

公证员在执行公证前,必须将其在交易文件中的签名与签名样本进行比对。

政府2025年第104号《议定》已详细规定《公证法》的若干条文和措施,并在第四十六条(拍摄见证公证文件签署的公证员的照片)中,已详细指引了此规定。

具体,见证公证文件签署的公证员的照片必须符合三个要求。

一是能够识别签署公证文件的人和执行公证的公证员。

二是清晰锐利,不易变色或褪色;不得剪切、编辑、添加或删除细节或背景。

三是,照片以彩色或黑白格式列印在A4纸上;如果使用专用相纸,则照片尺寸至少为13公分x18公分。

第104号《议定》还规定,若有很多人在同一时间、地点签署公证文件,可以在公证员在场见证的场合,拍摄每一名签署人的照片,或者在公证员在场见证下,拍摄所有签署人的照片。

如果多人在不同时间或地点签署公证文件,可以在相应时间或地点在公证员在场的见证下拍摄签署人的照片。

照片是公证记录的组成部分,只能根据公证记录保存法律的规定保存和使用。

如公证申请人和公证员认为有必要,可以拍摄参与签署公证文件各方的过程。影像是公证记录的组成部分,只能根据公证记录保存法律的规定保存和使用

来源:西贡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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