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2026年1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多项新政策同步生效

据越通社报道,自2026年1月1日起,越南多项重要新政策将正式生效,涉及最低工资标准、行政处罚执行、农业用地税、劳动登记以及铁路项目技术转让等多个领域,对劳动者、企业和社会经济运行产生广泛影响。

越南自2026年1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最高增幅约7.2%

根据越南政府颁布的2025年第293号《议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按照《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中,最低月工资标准较此前增加25万至35万越盾,整体增幅约为7.2%。

《议定》同时明确了最低月工资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 最低月工资
    • 一区:由496万越盾上调至531万越盾
    • 二区:由441万越盾上调至473万越盾
    • 三区:由386万越盾上调至414万越盾
    • 四区:由345万越盾上调至370万越盾
  • 最低小时工资
    • 一区:由每小时2.38万越盾增至2.55万越盾
    • 二区:由2.12万越盾增至2.27万越盾
    • 三区:由1.86万越盾增至2万越盾
    • 四区:由1.66万越盾增至1.78万越盾

该《议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明确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制

越南政府同时颁布了2025年第296号《议定》,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该《议定》,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只能在具备有权机关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的情况下实施。有关机关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执行条件及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一项或多项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切实落实。该《议定》同样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农业用地使用税免税政策延续至2030年底

在农业领域,越南政府于2025年11月6日颁布第292号《议定》,详细指导实施国会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的第216号《决议》,关于延长农业用地使用税免税期限的相关内容。

《议定》明确了农业用地使用税的免税对象、计税土地类别及免税期限,并继续沿用此前国会关于农业用地使用税减免的相关政策。根据规定,用于科研和试验性生产的农业用地、年度作物种植用地、制盐用地,以及国家交付或确认使用权的贫困户农业用地,均可享受免税政策。

此外,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和个人、农业合作社及其联合体成员,以及依法获得稳定承包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家庭、个人和社区,均属于免税对象。农业用地使用税免税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持续至2030年12月31日。

规范劳动登记档案和程序

越南政府于2025年12月12日颁布第318号《议定》,对《就业法》中有关劳动登记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若干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议定》明确了劳动登记的档案、程序和手续,并规定三类人员可进行劳动登记:依法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已有工作但不属于强制参保范围的劳动者;以及失业人员,即当前无工作、正在求职并具备就业意愿的人员。该《议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明确铁路项目技术转让承接单位遴选标准

同日,越南政府还颁布了第319号《议定》,规定对铁路领域国家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实施科学技术发展、研究应用及技术转让的特殊机制和政策。

《议定》明确,承接铁路项目技术转让的越南组织和企业须依法在越南成立,具备与拟承接技术相适应的职能或经营范围,拥有满足技术接收要求的基础设施、财务能力和专业人力资源,具备国际技术转让合作经验,且不处于解散或破产程序中,同时确保技术转让价格不超过经批准的项目预算。该《议定》同样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来源:西贡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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